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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能源中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原油等品種交割手續(xù)費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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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發(fā)〔2021〕101號
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22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月8日止:原油、低硫燃料油、20號膠和國際銅期貨交割手續(xù)費標準暫調整為0(含期貨轉現貨和標準倉單轉讓等通過能源中心結算并按交割標準收取手續(xù)費的業(yè)務)。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4日